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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梯发布新规,明确共有产权电梯使用单位

发布时间:2023-04-23 11:52
作者:优梯网


街坊们

近日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

2023年5月5日以后

        共有产权的电梯不能再以业主名义作为使用单位办理手续了

        街坊们需要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并作为办理手续的使用单位。

以下为原文: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共有产权电梯使用单位的通告

          根据2023年5月5日起施行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以下简称“总局74号令”)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是指实际行使电梯使用管理权的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电梯使用单位。(五)属于共有产权的,共有人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受委托方是使用单位。”

  自2023年5月5日起,共有产权的电梯共有人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并作为电梯使用单位,以上述单位名义办理电梯安装告知、检验、使用登记、改造等手续。2023年5月5日前以共有人名义办理电梯安装告知或使用登记手续的电梯,电梯共有人须在2024年5月5日前按总局74号令要求委托相关单位管理电梯,并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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